周公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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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洋味十足_姓名測試

  起名洋味十足

  人名作為人類的代號之一,生活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要使用。由於人類的種族和文化不同,在起名習慣上也不一樣。例如,我國人有我國人的起名特點,外國人有外國人的起名特點。如果在起名時不考慮這種文化背景,我國人起個外國人的名字,或者外國人起個我國人的名字,從習慣上說都是有些不妥的。我國人要起我國人的名字,是每一個中國人的責任和義務,隻有如此,中國的民族特征才能得到更好的體現。據一位歐洲漢學傢對世界人名所作的研究,發現我國人名的字義要比西方人名豐富得多,字音要優美得多,形式要簡單得多,字形也美觀得多,並且更加靈活多變。還有人在比較我國人名和西方人名之後說,我國人名更加具有專指性,體現了禮儀之邦的特征。如在名字中一般要避開祖先的名號,講究輩分,顯得長幼尊卑有別,也讓人更容易區分各自的身份,而西方人的名字正好相反。如法國人的姓名通常為二段,即本名加母姓加父姓,讓人分不出哪是爺爺哪是兒子,遠不如我國人的名字那樣直接。但是,目前有不少人看不到自己國傢人名的這些優勢,一味追求洋化,為孩子起些諸如喬治、珍妮、安娜、約翰、湯姆、瑪麗等洋味十足的名字,既不符合我國的人名習慣,又失去了我國名字的含義深刻雅致的特色,實在有些不倫不類當名字作為社會存在的一部分在社會卜使用時,當事人的目的無非有兩個,即叫得響和讓人記得住。假若起一個洋化的名字,由於不符合我國人的起名習慣,既叫不響,也難以讓人記得住,其社會功能無疑大大降低。特別是洋化的名字大多是由字音而來的漢字組合,在字與字之間缺乏必然的內部聯系,因此就顯得索然無味,不容易像我國人的名字那樣容易讓人根據字義而在大腦中留下印象。

  如果一個人的名字在社會上使用時無法讓人記住,那麼名字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社會功能。根據一些生理學傢的研究,人們在記憶東西時往往會產生一些聯想,習J噴把這些東西與別的事情聯系起來,從而達到記憶的目的。如5185988和1545941是兩組隨意組合在一起的數字,我們如果把它們僅僅當做兩組數字記下來肯定有一定難度,特別是要把它們永久記下來相當不容易。但如果把第一組數字與漢字“我要發我就發發”聯系起來,把第二組數字與“要我死我就死喲”聯系起來,不僅使記下這些數字不成問題,而且還會留下很深的印象。近年流行一首歌曲叫《1314》,其流行的原因不僅是它的旋律歡快、詞曲優美,還有一個原因是“1314’’與漢字“一生一世”同音,因而才容易被人記住。同樣,前些年臺灣流行一首叫的《數字戀愛》歌曲,歌中用了大量的數字,如“3155530、520000、7788250、570、744’,等,但並沒有影響它的廣泛流傳,其原因也是巧妙做到了把這些數字與漢字的讀音結合,讓人不再把它們當成數字,而是賦予了漢字的意義,表達與這些數字同音的漢字意義。其中‘,520’’的意思是“我愛你”,"530”是我想你,’,570’’是我氣你。在這首歌曲的影響下,又有人用數字“88”表示“再見”,"596”表示“我走了”,"748”表示“去死吧”。這樣把數字與漢字聯系起來的做法顯然要比單獨記數字直觀生動得多,因此,像數字“88”、“530’’、“520’’等幾乎成了大傢約定俗成的數字,表示的意義幾乎人所共知。由此再聯系到我國的名字,其實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有深刻含義而讓人記住的,而外國名字在由讀音譯成中文以後,幾乎無一例外的不具備這一功能。因此,中國人起一個像外國人一樣的名字,除了徒然增加人們記憶上的負擔以外,隻會讓人們產生一種像見了假洋鬼子一樣的聯想,所以不應該提倡。試想,假如在你的社交中總遇到叫亨利、約翰、瑪麗等名字的同胞,所產生的感覺一定是不舒服的。但現實生活中有人不考慮這種民族習慣,一味地去趕時髦,起一些過於洋化的名字。

  殊不知也許在若幹年後,這種洋化的名字可能會被人從心理上輕視,付出常人沒有的代價。這樣的教訓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沒有過。如據上海一傢媒體報道,在2003年3月20日,一對姓鄧的上海夫妻生了個兒子。由於當天正是伊拉克戰爭開戰的一天,抱回傢後又趕上非典鬧得厲害,就給孩子起了個薩達姆·鄧·非典名字,還自認為這樣有紀念意義。在為兒子辦“滿月酒”那天,又在酒店門口的賀匾_上寫上了這個名字。結果前來賀喜的親朋好友無不滿臉狐疑,如墜雲霧。最後孩子的父親見下不了臺,不得不解釋這隻是乳名,圖個熱鬧,不會一直叫到大,孩子還是姓鄧。另外,從1989年以來,北京石景山區一位姓王的先生自稱一直對歷史名人充滿崇敬之情,為了緬懷古人,決定將自己的名字改成“奧古辜耶”。這其中,“奧”意思是深奧,“古”是古代,“辜”則意味著不辜負,“耶”是一個語氣詞。為此,他在1989年首次向戶口所在地―河北琢州的雙塔派出所提出了變更姓名申請,但被拒絕。1994年,已經回京的他第二次向戶口所在地―崇文區天壇派出所提出改名,又被答復“不能改”。1998年,他離婚了,獨自遷到石景山區,戶日也隨之轉移到該區某派出所,第三次要求改名,得到的答復還是不行。2000年、2001年,已經退休的他又屢次到派出所申請改名,後來又到石景山分局要求改名,仍被工作人員婉言謝絕。於是,2002年11月11日,他以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行政登記不依據法律為由,向石景山仄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受訴法院依法裁定被告行政行為違法,並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為其辦理姓名變更登記手續,石景山法院受理了此案。最後,戶口登記機關在多方權衡、難以勝訴的情況下,作出了同意其變更姓名的決定,並正式通知他在12月3日下午到某派出所辦理姓名變更登記手續,他也在隨後向石景山法院撤訴。事情至此本該告一段落,但到2005年,他又申請將“奧古辜耶”改為原姓名,則沒有得到批準。究其要求改為原姓名的原因,當然是“奧古辜耶”不符合中國人名字習慣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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